陈子雅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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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雅律师为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清远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远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和2024年两次入册考评均被选定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册破产管理人(个人管理人)。

毕业于广东商学院(现广东财经大学)经济系、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师职称,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人社部颁证的(国有企业)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擅长处理多种复杂法律关系案件和事务,多年从事经济管理和法律事务工作主要从事金融、民商事法律业务,其受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指定任职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负责人,管理多个大型破产清算案件/项目担任破产清算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从事专业性较强的企业清算业务和公司法律服务,办理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数十宗。兼任多个行政单位公司法律顾问,多个建筑商、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

荣获广东法官协会、广东省检察官协会、广东省警官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2015年度“法治领航*共筑梦想”法律工作者服务基层与公益诉讼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弘扬法治* 共擎蓝天”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二等奖。荣获清远市律师协会党委授予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清远市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优秀律师”称号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19-2022年度考核公示“2021年度优秀等级”。陈子雅律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专业委员会2024年“优秀委员”(破产和清算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