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燕青,女,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系,是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4418201511106332,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清远市律师协会法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郑燕青律师执业多年以来,办理了多件民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行政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林业、自然资源、行政协议、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多类型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部分案件达到了预期的代理效果。
2015年至2020年期间,郑燕青律师还担任清远市连南县大麦山镇中心岗村委会、塘凼村委会、望佳岭村委会、新寨村委会、塘梨坑村委会等五个村委会的村居(社区)工作。2018年12月被清远市律师协会评为“2018年清远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2020年1月被清远市律师协会评为“2019年清远市优秀公益律师”。2021年5月和6月,郑燕青律师通过《楚天法治》(刊号CN42-1854/D)发表了《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理论研究》和《分析法务会计在破产预重整中的地位》两篇论文。
在律师执业期间,郑燕青律师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清楚地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利益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