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华杰
民 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籍 贯:广东清新
执业证号:14418199511384879
毕业院校:广东教育学院
刘华杰,中共党员,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清远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清远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清远市中立法服务社理事长,清新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律师荣誉:
1、自1998年以来,多年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清远市司法局和清远市律师协会等部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
2、《论律所建立党支部重要意义》获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3、于2011年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党员律师标兵(创先争优活动)”;
4、于2012年8月15日撰写的《关于设立“市人民调解工作专项保障经费”的建议》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三等奖”;
5、于2013年撰写《举全所之力,为普及镇村法律顾问、为新农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荣获二等奖;
6、于2015年3月其撰写《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法律服务方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优秀奖”;
7、于2016年4月19日获清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清城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优秀法律顾问”;
8、于2016年3月18日获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清远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工作先进个人”;
9、于2017年5月18日获广东省律师协会“2012-2016年全省优秀律师”;
10、于2017年7月15日获广东省律协“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个人”;
11、于2017年12月28日获清远市律师协会“清远市律师行业管理突出贡献奖”;
12、于2018年7月1日获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13、于2018年6月29日获中国共产党员清远市律师行业委员会“2017年优秀共产党员”;
14、于2018年12月28日获清远律师协会“2018年度清远市律师行业管理突出贡献奖”;
15、于2020年1月获清远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清远市优秀律师所主任”;
16、于2020年11月4日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2020年度第二季度‘广东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奖”;
17、于2020年11月20日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法学会颁发的“广东省2014-2020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https://mp.weixin.qq.com/s/Myv_gc6LHcTIf9kD60Dw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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