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本所动态

喜讯丨祝贺我所入选广东省高院破产案件清远地区二级管理人名册

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清远地区法院两家二级破产管理人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解决我省管理人名册编制不统一、退出途径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人能力与案件审理需要不相匹配等问题,实现管理人工作规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目标。2017年1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管理人工作是破产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破产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要把加强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作为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2018年9月12日,广东省高院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开展编制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工作,重新评选管理人。我所凭借扎实的理论知识水平丰富的实操经验和强大的团队合作能力,在本所副主任周密的精心组织和带领下,经过专业能力测试、评审、公示、异议核查等严格评选程序,成功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远地区法院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其中陈子雅律师和刘萃律师成功入选个人管理人名册。

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担任破产管理人的经验,过硬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强壮的人才队伍力量。在刘华杰主任的带领下,一直秉持“勤于思、敏于言、迅于行、精于业”的态度,扎根清远本土的法律服务市场,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详细内容请打开链接网址:https://www.job168.com/once/sydw/fweief/articel/news_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