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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之民法典系列第42场


2021年3月19日上午,为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法律意识,助力未成年人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受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黄润华校长的邀请,委派祝启欢律师、张楚鹏实习律师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开展以“反对校园霸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的教师、学生代表们共8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其他师生将采取后期录像播放形式观看本次讲座。

活动伊始,祝启欢律师、张楚鹏实习律师首先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和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规定等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讲解。结合当今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与对谈及校园欺凌的惧怕心理,通过直面讲解校园欺凌定义、剖析具体情形,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涉及身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主动性欺凌与反应性欺凌,新型网络欺凌等多种类型。学会如何区分校园欺凌与伙伴间的嬉戏打闹,并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找到应对方法保护自我。紧接着,祝启欢律师、张楚鹏实习律师专门就未成年人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重点讲解以下三点:小心涉足欺凌多发地区、尽快地脱离欺凌情境或争取旁观者的支持帮助、将欺凌告诉值得信赖的成人;一味地自责毫无禆益,杜绝主动挑衅欺凌他人,不要自我封闭拒绝援助,不必逃学或转校;争做“保护者”的角色,对身边发生的校园欺凌说不。

讲座最后,祝启欢律师、张楚鹏实习律师分享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谆谆告诫学生们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摒弃坏习惯坏毛病,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懂得知法守法对于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本次法制讲座现场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热烈活泼,学生们容易理解,又乐于接受。强化了学生们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与自我防范能力。

法制建设道路上环环相扣,校园法制教育作为其重要的一环,积极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从小就知法懂法,从小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同时明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内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