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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之民法典系列第40场

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祝启欢律师受邀到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开展以“合同审查注意事项”为主题的民法典宣讲

合同行为,又称契约行为,是每一社会主体在日常活动中不可避免要实施的行为,在草拟、签订合同的过程时,如何把控好合同风险,做好合同审查更是其热点关注问题。为更好地开展普法、明法、说法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帮助顾问单位解答合同审查法律困惑,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委派祝启欢律师到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开展以合同审查注意事项为主题的民法典宣讲。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李楚文主任等工作人员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祝启欢律师首先从主体资格审查和合同主要条款审查、违约责任、特殊条款以及其他条款等五大要点进行讲解,以一审合同编号和二审合同主体是否具有资质的注意事项,直截了当指出因合同主题不符合,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紧接着,祝律师通过理论联系案例的方式,运用生动鲜活的例子和幽默风趣的语言为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人员们讲解了当前合同主要条款审查的重要情形。在特殊条款讲解时,重点提醒了在施工过程中,工人不慎受伤的情形时该如何应对的一些基本方法与策略。最后祝律师支招在面对对方违约、逾期交货、逾期付款时,可通过寄送催告函、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等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讲座,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对合同审查注意事项有了新的认识,为日后合同审查工作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这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全力推进民法典正确实施,大观所始终牢记初心,着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