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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 正气 正道 “三正讲堂”第四讲

2019715日下午,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开办了“三正讲堂”第四讲。广东捷高律师事务所林瑞文主任律师、朱梦舒和李慧华律师莅临参加.本次讲堂由我所周密副主任主持,内容为一、不同职业经历对律师执业的帮助(主讲人:郑燕青);二、关于公证那些事儿(主讲人:文敏);三、案例分析:离婚协议的约定能否排除第三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执行(主讲人:黄绍腾)。




从画家到律师的角色变换是怎么样的?大家肯定认为画家跟律师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所郑燕青律师以前的职业是画家,她生动地跟我们阐述了把以前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过程中,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郑燕青律师

紧接着,由我所文敏实习律师(原在市公证处上班)为我们上了一堂《公证那些事儿》,主要讲述公证与我们律师见证的区别、公证文书的效力、公证业务等等。为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涉及公证这一业务提供帮助。


文敏实习律师

每次“三正讲堂”必有的一内容是案例分析,这一次是由我所黄绍腾律师从实际案例分析“离婚协议的约定能否排除第三人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执行”。黄律师从这一案例讲述了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依据,并查阅相关资料,详细列举了清远市类似案例实例。案例分析完进行互动讨论,就这一案例怎么样可以向客户提出哪些规避风险的建议?我所周密副主任运用“物权期待权”等相关法律规定简单发表了针对企业和破产企业之间规避风险的法律意见;应邀嘉宾捷高所林瑞文主任也根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黄绍腾律师


周密律师


捷高所主任林瑞文律师

三正讲堂最后由我所刘华杰主任对本次讲堂的内容总结点评,这一次内容安排合理,刘主任指出,公证的“遗嘱信托”业务可以为我们律师开拓一个新的业务领域。案例分析意见基本相同,欠缺争议,下次的案例分析找个焦点重点点评,建议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通过多种渠道展示自己,平时要与各部门多沟通、多交流。



本所主任刘华杰律师